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,我市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72起,同比(65起)增长10.77%,环比(71起)增长1.41%。其中,网络诈骗63起,占87.5%,电话诈骗9起,占12.50%。
从受害人使用的手机号段看,9起电话诈骗案件中,使用移动手机号码的8人,使用电信手机号码的1人,没有使用联通手机号码的人被骗。
从发案类型看,杀猪盘类诈骗19起,占26.39%;刷单返利类诈骗15起,占20.83%;贷款、代办信用卡类10起,占13.89%。
从受害人年龄看,18至29岁的25人,占34.72%;30至39岁的28人,占38.89%;40至49岁的15人,占20.83%。
从受害人职业看,个体人员45人,占62.50%;单位职工13人,占18.06%;无业人员10人,占13.89%;公司职员4人,占55.56%。
从受害人所在区域看,在农村被骗的24起,占33.33%;在城区被骗的48起,占66.67%。
从受害人被骗时的心理分析,因贪利受骗的47起占65.28%;因恐惧受骗的5起占6.94%;因网络购物交易受骗的17起占23.61%;因被对方冒充熟人迷惑受骗的3起占4.1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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